倉山區城門鎮債務糾務在哪裡起訴
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訴訟,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並預交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 《
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因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