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律師,民法典中想應該解除合同該如何處理
導讀:
民法典中想要解除合同的處理方式應該是按照合同當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協商一致後解除,若是出現了法定解除事由也可以一方直接解除合同,並通知對方當事人。
一、民法典中想應該解除合同該如何處理
民法典中想解除合同相關處理如下:當事人事後協議解除合同,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並不因此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約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當約定條件出現或法定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 大竹縣律師 大竹律師
溫馨提醒,若對方當事人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如以機動車輛、船舶、不動產為標的的建設工程合同,解除時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登出手續。大竹合同糾紛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大竹縣刑事律師 大竹婚姻家庭律師 大竹縣交通事故律師
二、合同解除可以主張違約責任嗎
合同解除後存在違約情形是能主張違約責任的。合同解除後,當事人存在違約情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大竹縣法律援助凌燦偉 大竹縣法律免費諮詢凌律師
三、合同解除的期限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
1.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的,從其約定;
2.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的,解除合同的期限為一年,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