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13條司法解釋 普法法律網 訴訟指南 5.1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被執行人、協助執行義務人、擔保人等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 TAG標籤:司法解釋 法律顧問 訴訟指南 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