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租賃嗎,承租人死亡的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可以繼續租賃。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TAG標籤:居住 租賃 合同糾紛 死亡 合同事務 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