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怎樣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怎樣
律師解析:善意取得的合同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人取得了處分權後,合同是有效的。
善意取得合同的構成需要轉讓是無權處分人,侵害到物權人的合法利益,同時轉讓動產的需要交付,受讓人主觀上應當是善意的,是不知情的,客觀上善意取得行為不能使無償的,必須是由受讓人支付了合理對價後發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
【善意取得】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