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條件

無效合同與可撤銷合同都會因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從而使合同不發生效力。
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條件:可撤銷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詐脅迫且不危害國家利益;而無效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欺詐、脅迫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害公共利益,損害第三人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