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意思自治原則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1.7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我國法律規定,法院審理涉外合同糾紛,應該適用合同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在當事人未作選擇或所作選擇無效的情況下,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絡國家的法律。意思自治原則是涉外合同之債法律適用的首要原則。該原則在涉外合同中適用範圍有:第一,合同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法律的時間。第二,合同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法律的方式。第三,合同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法律的範圍。【法律依據】根據《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 TAG標籤: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法律 涉外 自治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