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訴訟時效何時開始計算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9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同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權利人第一次向人主張權利時,即視為期限屆滿時,債務人從此時具有履行債務的義務。如不履行,則構成對債權人權利的侵害,且該侵害為債權人所應知,訴訟時效應從此時起算。當然,如果債權人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寬限期)的,訴訟時效從準備時間(寬限期)屆滿時起算。 TAG標籤:合同事務 計算 訴訟時效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