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糾紛

電子商務法律糾紛有什麼解決方式?

一、電子商務法律糾紛有什麼解決方式?

電子商務法律糾紛有什麼解決方式?

電子商務法律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訴訟,或者是調解仲裁等相關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因為電子商務發生的糾紛得根據糾紛的具體原因才能確認法律型別的,比較常見的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事訴訟法和合同法。

1、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的管轄我國民事訴訟法籠統地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行為結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就某一特定的法院而言,它的管轄區域無疑是確定的,但網路空間本身難定邊界,判斷某一網上活動發生的地點和發生結果的確切範圍都是十分困難的。

另一方面,由於網際網路的設計目的在於資訊共享而不是獨有,所以一個加害行為產生多個損害地的情況並不鮮見。可以說這些侵權行為結果地法院都有管轄權。所以有人建議乾脆取消侵權行為地這一識別因素,而僅以被告的住所地及可執行的案件標的所在地來確定管轄權。依目前國內司法實踐來看,網上侵權案件基本上還是採用被告住所地原則。雖然這樣可以避免原告挑選法院時無所適從,或不同地區法院同時主張管轄權引起的混亂,但從長遠來看,這種將網路空間與地理空間完全對立、分割的做法尚值得商榷,也不適合解決國際間管轄權糾紛。

2、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目前,國際上傾向於採用合同義務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的規則。

但對於網上交易合同履行地的確定則較為困難。依最高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意見第十七條的規定,送貨的貨物到達地或自提的提貨地是合同履行地。所以網上銷售若以實物為交付標的,不難確定其合同履行地,但廠商在網上直接銷售軟體、mp3音樂等數字產品(無形物)時(使用者可直接在網上下載,廠商提供使用密碼—註冊碼),怎樣確定合同履行地。同樣,對於網路服務商提供線上的有償技術服務時,如因一方未能按承諾解決問題或一方未及時付款發生糾紛,這時又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一種可能是把這種形式的網路銷售看作是買方自行提貨(使用者自行下載)的交易,但網路服務商採取傳送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供產品或服務,即賣方把產品或服務資訊傳送到買方指定的特定系統(該系統由第三方有償或無償提供,如電信局提供的電子信箱)。

二、應該怎麼處理網購糾紛?

1、全方位立體化進行投訴

就目前來看,除了天貓之外,以京東、蘇寧、國美、噹噹、亞馬遜為代表的主流電商,均採用以自營商品為主的運營模式。所謂“自營”模式,其實就是電商自己負責銷售和售後的運營模式。所以說,消費者在購買電商自營商品時,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就一定要找相關電商官方客服進行投訴才行。

2、撥打電商12315

少數情況下,消費糾紛可能出現升級。即便消費者想要解決問題,電商客服人員也開始採取冷淡或迴避態度,從而讓消費者在吃到“閉門羹”之後知難而退。此時,不妨撥打電商總部所在城市的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從而實現進一步維權。以京東為例,其總部在北京,在遇到糾紛升級之時,便可撥打北京市的12315(加區號010即可)電話。雖然多花一些長途費,但解決效果更好。建議不要撥打消費者所在城市的12315電話,畢竟遠水解不了近渴。

3、撥打電商400投訴

現如今,為了減少經營風險並有效增加利潤,很多電商都簽約了第三方賣家入駐電商平臺。這樣一來,電商平臺便可依靠“自營”和“第三方”兩條腿走路,從而實現更穩定的運營收益。而一旦消費者與入駐電商的第三方賣家發生消費糾紛,則可以選擇直接撥打電商400電話進行投訴,而沒必要選擇效率不高的電子郵件和線上聊天投訴方式。當然更為重要的是,由於多數電商都會維護自己的口碑,再加上第三方賣家都已繳納保證金,所以400電話的客服人員通常還是比較權威且公正的。只要消費者能夠提供完善的投訴證據,並且要求合理,通常均可得到滿足。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在處理經濟方面的一些糾紛的時候,比如說有電子商務方面的糾紛。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但是在這裡還需要繼續注意的,就是因為是屬於電子商務方面的一些糾紛,所以最好要能夠儲存相關消費的記錄和消費的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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