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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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房子給男方怎麼辦?

如果離婚房子給男方怎麼辦?

隨著現在人們思想的變化與開放,離婚的人群也逐漸的增多,所以對於很多人來說離婚也變成了比較普遍的事情,許多人離婚時都涉及到房產的問題,很多夫妻也因為房子留給誰的問題最後鬧的很不愉快,那麼關於離婚時候房產是如何分配的,以及如果離婚房子給男方怎麼辦?

一、如果離婚房子給男方怎麼辦?

婚前房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一是一方在結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結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這三種情形:

(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三)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是維繫兩個人夫妻關係的基本準則,有很多人對於結婚的財產問題發生過很多爭執,主要就是因為離婚房子給男方的這個問題,女方是認為自己把唯一最值錢的房子讓了出去損失確實很大,但是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一定是一人一半,如果不是,那房子只能根據房本上的戶主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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