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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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另一方死了財產跟對方還有關係嗎

離婚後另一方死了財產跟對方還有關係嗎

一、離婚後另一方死了財產跟對方還有關係嗎?

離婚後另一方死了財產跟對方是無關的,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二、遺產的範圍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遺產範圍包括下列財產: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此外,還包括個人承包的收益。

三、失去繼承權的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否既遂,也無論殺害動機為何均喪失對於被繼承人本人的繼承權;另外,該繼承人僅喪失其所害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是喪失被繼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繼承權。

(二)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要求殺害的目的必須是爭奪遺產;該繼承人僅喪失其對所爭奪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

(三)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此種情形若繼承人後來悔改的並且被繼承人於生前表示原諒的,其繼承權可以恢復。因此這種情形下有過錯的繼承人的繼承權並不絕對喪失。

(四)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以後兩個人之間已經沒有任何的瓜葛了,可能唯一聯絡兩個人的就是兩人共同孕育的孩子,如果連孩子都沒有,遺產繼承這件事情就由逝者的父母單獨進行繼承。逝者在遺囑中決定把一部分遺產留給前妻和前夫的決定是受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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