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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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一方死了另一方子女有沒有繼承權?

一、再婚家庭一方死了另一方子女有沒有繼承權?

再婚家庭一方死了另一方子女有沒有繼承權?

再婚家庭一方死了另一方子女有繼承權,只要再婚後扶養關係形成,繼子女就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再婚家庭扶養關係怎麼認定?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由於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結婚;二是由於生父母離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結婚形成的。子女對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為繼父母,夫或妻對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繼子女。在具體的表現形式上主要有三種:

1、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並獨立生活,此類繼父母繼子女關係是純粹的直系姻親關係,雙方沒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2、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雖未成年,但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撫養教育,此類關係亦屬於純粹的直系姻親關係。

3、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接受繼父或者繼母的撫養教育,雙方形成撫育關係,具有法律上的擬製直系血親關係,產生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

再婚後一般繼子女會隨著夫妻雙方一起生活,為了使得家庭更和諧,再婚的成年人可能會主動的支付繼子女的生活費,支付對方物質、精神上的幫助,此時扶養關係就已經形成了,此種情形下,若是繼父母死亡,那麼繼子女是有財產的繼承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