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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分割財產的條件是什麼?

婚內分割財產的條件是什麼?

一、婚內分割財產的條件是什麼?

1、如下情況下可以婚內分割財產: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以及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等行為。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二、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遵循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 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

三、如何分割夫妻財產

分割夫妻財產方式如下:

1、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實行均等分割,如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但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除外;

2、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實行約定比例分割,如夫妻書面約定歸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財產;

3、考慮夫妻雙方在離婚問題上是否存在過錯,合理確定分割比例,以體現在財產分割上的實質公平。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婚內分割財產的條件是什麼,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明確解答,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目前如果是在婚內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必須符合條件。閱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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