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列表

女方無工作離婚撫養權歸誰?

女方無工作離婚撫養權歸誰?

一、女方無工作離婚撫養權歸誰?

離婚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撫養權案件,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

(1)兩歲以下的會判給女方撫養。

(2)兩到十週歲會綜合考量父母的撫養能力,如:收入、工作、住房、受教育程度、子女與父母的感情等等。

(3)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徵詢孩子的意見。

父母一方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與孩子共同生活的,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是一個加分條件

二、離婚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情況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於《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週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 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 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於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子女等。

(4)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 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心理學認為,父母的婚姻關係和婚姻質量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意義重大。父母能給予孩子的最好禮物就是一個快樂的婚姻,如果 不能,那麼就給予孩子一個快樂的離婚,再差一點的禮物是不快樂的婚姻,而父母給孩子的最差禮物是不快樂的離婚。父母們不要在子女由誰撫養這個問題上讓孩子 們再受一次創傷,如果不能達成協商,最好是諮詢一些專業的律師,可能聽完他們的分析,自己的思維會變得更加理智。

孩子的撫養權確定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認定,並且按照具體的條件確定孩子撫養權,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 其他嚴重疾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的情況,可以隨父方生活。

TAG標籤:歸誰 離婚 女方 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