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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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登記結婚需要準備什麼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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