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離婚證需要冷靜期嗎 普法法律網 離婚 3.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2020年領離婚證不需要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時間是三十日該冷靜期在民法典生效後才能實施,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所以離婚冷靜期在2021年才適用。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TAG標籤:冷靜 離婚證 婚姻家庭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