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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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案例

婚外情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案例
律師解析: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屬於有過錯的一方,在離婚財產分割之時可以請求對方進行損害賠償。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在共同財產分割上同樣適應。
在離婚時,男女雙方都有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照顧子女是為了子女健康成長的需要,減輕因父母利益分割帶給子女的經濟困難和心理負擔。
照顧女方利益則是為了體現實質公平,女方在現實生活中處於弱勢地位,這是由客觀環境和條件決定的,因此法院在判決時往往會考慮到這種情況。
3、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離婚有時是由夫妻一方有過錯引起的,此時法院在判決時就要考慮到保護無過錯方的利益,比如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受虐待或遺棄的一方的利益,多分給他們財產,而對於過錯者,法律規定可以少分財產。
4、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
法院在考慮處理共同財產分割時,會考慮到這些財產要物盡其用,對雙方離婚後儘快展開各自的新生活都有好處。
比如房屋歸屬,誰擁有房屋,誰用金錢補償,可能會考慮夫妻各方現階段或接下來的時間的個人發展規劃來綜合考慮。
5、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這一點是最基本的,分割共有財產僅侷限於夫妻兩人之間,不能夠影響到其他人或國家社會的利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