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離婚要帶什麼東西嗎 普法法律網 離婚 1.7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雙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二是訴訟離婚,一方到另一方長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準備準備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各一份影印件,並寫起訴狀一併遞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後等待法院傳喚和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TAG標籤:離婚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