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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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一個法律行為。在我國,離婚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根據離婚途徑的不同,證件需要也會有所不同。
離婚所需的證件:
一、協議離婚:需要有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2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二、訴訟離婚:需要有起訴狀,應寫明原告、被告的身份資訊、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的影印件;還要相關的證據,如證明對方有過錯的、證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證明自己有撫養孩子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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