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不
承擔賠償責任。
律師解析:離婚時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導致夫妻關係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過錯方賠償
損失。
這個請求權只針對於
婚姻關係中的過錯方,不是指第三者。
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七條
承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第九十條
夫妻雙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