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賠償女方精神損失費嗎? 普法法律網 離婚 1.8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1、離婚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一般在幾萬元左右,離婚時,受害方是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離婚可以要精神損失費。2、這是為了維護我國新型的夫妻關係,保護離婚時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懲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TAG標籤:賠償 女方 婚姻家庭 精神損失費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