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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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財產分割有哪些相關規定?

遺囑財產分割有哪些相關規定?

有些人死後,在生前就有立下遺囑。即對於自己留下的財產或者其他物資,進行分配、分割。在遺囑財產分割中,立囑人分配財產也要公平公正。於是就有對遺囑財產分割的規定。我們就來看看這方面的內容,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規定吧。

遺囑財產分割有哪些相關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根據這一規定,遺產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實物分割。

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如對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但對不可分物,則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採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二)變價分割。

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三)補償分割。

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所有權。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

遺囑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遺囑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遺囑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規定。遺囑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這裡所說的遺囑有效要件,僅指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

一般來說,對於遺囑財產分割遵循以幼弱為先的原則。對於財產中的實物、變價、補償等分割也有規定。而這些遺囑,也必須是在立囑人死亡後才會發生法律效力,立的遺囑也必須是有效的,才可以分割財產。還有其他問題的話,到本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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