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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夫妻共同遺囑需要注意什麼

訂立夫妻共同遺囑需要注意什麼

夫妻共同遺囑屬於遺囑的一種特殊形式,在性質上屬於共同遺囑。在法律上雖未明確規定,但其仍然是夫妻雙方對於共同及(或)其個人財產的自由處分行為,應受法律保護。那麼如何訂立夫妻共同遺囑,訂立夫妻共同遺囑需要注意什麼?本文就這兩個問題介紹如下。

一、如何訂立夫妻共同遺囑

夫妻共同遺囑的訂立除應遵循《繼承法》關於遺囑訂立的相關要件外,還應具備:

1、雙方存在合法的夫妻關係。無效婚姻下的“夫妻”設立的共同遺囑因不具備共同基礎,所以不能設立共同遺囑。

2、夫妻雙方都具備立遺囑的能力,任何一方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共同遺囑無效。

3、夫妻雙方必須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設立該份遺囑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雙方不能在共同遺囑中剝奪生存一方的遺囑撤銷權,否則就會限制生存一方自由處分其合法財產的權利。

二、訂立夫妻共同遺囑需要注意什麼

1、夫妻訂立了共同遺囑以後,仍可根據具體情況由雙方或一方撤銷該共同遺囑:

(1)夫妻雙方或一方立共同遺囑時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因為遺囑並非夫妻的真實意思,所以應當允許立遺囑人撤銷,但應該通過法院提出撤銷申請。

(2)夫妻二人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撤銷先前訂立的遺囑。但如果遺囑是經過公證的,撤銷該份遺囑應當到公證機關辦理撤銷手續。

(3)一方撤銷。訂立共同遺囑後,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對原先所立共同遺囑進行撤銷。但共同遺囑中明確約定撤銷條件,在條件不具備時,其撤銷權應受到限制。

2、夫妻共同遺囑公證:

司法部《遺囑公證細則》第十五條規定了遺囑人堅持申請辦理共同遺囑公證的,共同遺囑中應當明確遺囑變更、撤銷及生效的條件。共同遺囑在形式和內容上若不為法律禁止,不違背公序良俗,系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符合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關於民事法律行為構成要件的規定,認定遺囑有效並無法律障礙。

訂立夫妻共同遺囑需要注意什麼”的介紹,我們瞭解了訂立夫妻共同遺囑的內容及注意事項。在實際生活中夫妻共同遺囑非常普遍,但是因為夫妻共同遺囑是一種特殊的遺囑存在形式,法律上對其認定更加嚴格,所以如果有意訂立夫妻共同遺囑,不妨求助於專業的遺囑繼承律師,幫你把握夫妻共同遺囑的訂立原則和細節,甚至處理夫妻共同遺囑公證和執行事宜,更好更高效的實現遺囑的訂立、公證和執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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