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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申請變更監護權的申請書怎麼寫?

一、爺爺申請變更監護權的申請書怎麼寫?

爺爺申請變更監護權的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書

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絡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申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資訊)

請求事項:

1、撤銷指定×××為×××的監護人;

2、指定×××為×××的監護人。

事實和理由:

……(寫明變更監護人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二、監護權變更的程式是怎樣的

變更監護人的程式主要有:

(一)現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或者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而要求變更監護人的;

(二)申請變更監護人,此處的申請人較廣泛,可以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長期撫養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須是與未成年人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

(三)法官裁判變更。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作出相應裁判。

申請變更監護權的情形,多半是因為監護人的原因,包括不具有監護能力,對被監護人的利益有所損害等等。而在變更監護權的時候,也有一定的程式需要遵守。

三、監護人的法定監護職責是: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若是父母死亡,或者是其他父母已經不再適合繼續擔任孩子的監護人了,那麼孩子的(外)祖父母等親屬,是可以按照規定,請求變更監護人的。若是各方可以擔任監護職責的主體,都想成為此孩子的監護人,那麼此時可以通過上訴至法院的方式來處理此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