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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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費多長時間

離婚孩子撫養費多長時間

雖然我國已經全面開放了二胎,但仍有很多家庭受經濟因素而不敢生育二胎,也就是說家裡只有一個孩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雙方離婚,而孩子也尚未成年的話,那麼註定只能由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了。通常離婚孩子撫養費多長時間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孩子撫養費多長時間

撫養費主要是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的體現,所以撫養費原則上的給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1、原則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二、離婚時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費

父母離婚時孩子的撫養費,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

對於離婚孩子撫養費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於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撫養費的數額根據地區的不同及父母財政狀況等,會存在在差異。

在孩子小的時候,由於不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很需要父母的撫養,但孩子也有長大成人的一天,因此父母對孩子的撫養也有終結的一日。具體離婚孩子撫養費多長時間,從原則上來說是在子女已滿18週歲成年之後,父母就可以不用繼續撫養了,但現實中也存在特殊情況,上文做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