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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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撫養權規定有哪些?

一、撫養權最新規定有哪些?

2021年撫養權規定有哪些?

撫養權有以下最新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可以看孩子嗎?

沒有拿到撫養權的一方依然是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也依然對孩子有撫養權、探視權、也依然有著保護、教育孩子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法律規定,孩子和父母的關係不會隨著父母婚姻結束而消失,依然有著親子關係、血緣關係。探視權是法律支援的。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下也可定期與孩子會面,聯絡、短期同居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沒有拿到撫養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可以探望孩子的,沒有撫養權不代表沒有探望權。但是如果要讓孩子在自己的家裡面過夜的話,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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