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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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撫養費怎麼算的?

訴訟離婚撫養費怎麼算的?

一、訴訟離婚撫養費怎麼算的?

起訴離婚給多少撫養費法律沒有具體數額作出統一規定,子女撫養費數額的標準按照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無固定收入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是:不直接撫養方有固定收入的,參照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二、如何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後,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1、一次性給付。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三、離婚後可以要求孩子的撫養費嗎?

離婚後,是可以要求孩子的撫養費的。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有固定收入和沒有固定收入的人,支付撫養費的標準是不一樣的,支付撫養費的一方經濟條件較好,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可以選擇一次性給付;如果經濟條件不好,可以選擇按期給付,每個月支付相應的撫養費,或者每年給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也可以選擇用物品折抵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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