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糾紛

施工合同備案在哪兒辦?

一、施工合同備案在哪兒辦?

施工合同備案在哪兒辦?

施工合同備案不是不存在這在哪辦理的這種情況,因為目前已經不存在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備案。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只要工程施工合同簽訂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並且經過雙方當事人的簽字確認,中標人在中標之日起15日內,簽訂工程施工合同並且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當事人簽訂施工合同後,不需要去辦理備案登記了,施工合同的內容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並且是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的,就不需要去辦理備案登記了,畢竟我國現在已經取消了施工合同備案登記程式了,當事人不用去相關機構辦理備案,只需要保證施工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是合法的就可以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現在已經取消了建築施工合同的備案。之前的規定是施工企業應在中標後一個月內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並在專案開工前進行合同備案。

二、建設工程施工規定是什麼?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招標投標的基本情況,包括施工招標範圍、施工招標方式、資格審查、開評標過程和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關的檔案資料,包括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投標報名表、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設有標底的,應當附標底)、中標人的投標檔案。

委託工程招標代理的,還應當附工程施工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在當代的社會,涉及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方面的問題,可能很多人並不是特別的瞭解,通常狀況之下,如果說是屬於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然後簽訂合法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之後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了,這也就意味著不再需要經過備案這樣的一種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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