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糾紛

什麼是合同通用條款

合同通用條款是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合同通用條款是相對於專用條款而言的,法律效力低於合同的專用條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什麼是合同通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