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怎樣賠償車損失?
一、交強險怎樣賠償車損失
交強險賠償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即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無責任10000元。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即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1000元。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即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無責任100元。5交強險賠償墊付與追償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交強險理賠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車輛損失保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區別
車輛損失險主要針對於投保車輛本身的損壞,而第三者責任險是針對投保人使用保險車輛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這兩種保險有嚴格的區別,但均不包括駕駛員本身的保險。為了能夠得到完整的經濟保障,應儘可能將兩種險種一併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