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險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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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停車場責任保險條款

機動車停車場責任保險條款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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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停車場責任保險




    一種保險,據保險單所列範圍,在保險期內因下列原因引起機動車停車場內所停放車輛的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機動車停車場責任保險條款:



    第一條 為有效化解停車場管理單位在經營中可能面臨的民事賠償責任風險,增強其經濟賠償能力,特開辦本保險。



    第二條 凡合法從事經營性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停車場管理單位均可成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第三條 保險期間內,由於被保險人或其僱員的過失而致使行駛或停放在保險單所載經營性停車場區域範圍內的機動車損毀或者全車丟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保險人將根據本保險合同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機動車的損失。



    第四條 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合同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以下費用。



    1、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或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2、被保險人實際支付的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與保險事故直接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仲裁費和事故鑑定費。



    車子在停車費被劃傷顯然應當由停車場來負責,可以這樣理解,在收費停車場停車後,就構成了合同關係,即車輛停放的時間,停車場應當負責車輛的安全構成合同關係,如果停車場違反合同規定,使車輛遭受劃傷,則需要向車主賠償相關損失,拒不賠償的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