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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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必須驗血鑑定嗎?

交通事故人傷必須驗血鑑定嗎?

一、交通事故人傷必須驗血鑑定嗎?

視情況而定。例如酒駕需要抽血檢查。沒有具體的法律依據。血樣送檢抽取的血樣應當在一日內送縣級以上公安機構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上述機構應當及時指派、聘請具有鑑定資格的人員進行檢驗鑑定。

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對方當場死亡,不需要輸血。死者死亡後,血液已經不流動了,當然不易抽血了。但死者既然已經造成死亡,那麼他的傷肯定很重,還是可以找到可以驗酒精含量的血的,不一定非得從死者身上抽血了。

交通事故死亡是需要法醫進行屍檢的,主要是確定死亡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致死的其他原因。交警到現場後,如果有人死亡,會委託法醫進行屍檢,這項工作是公安機關的職責,也不需要花錢,家屬只要配合法醫工作就行了。

二、處理交通事故流程是怎樣的?

(一)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二)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三)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五)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候一般就結案了。

出現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驗血,要想處理交通事故,首先要保護好現場,等交通部門到現場進行勘查,然後出具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書,根據認定書中的責任,賠償對方的損失,也可以雙方協商,確定賠償標準,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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