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沒有人員傷亡會怎樣處罰
一、肇事逃逸沒有人員傷亡會怎樣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無人員傷亡,應當進行行政處罰,並且承擔全部損失。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備案。
如果構成肇事逃逸罪 將被處以刑事處罰,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裡提到的“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如果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節有哪些
實踐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以此作為判斷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標準,可以將如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明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新病人還汽車逃離事故的現場,或者是駕車逃離事故的現場,就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如果沒有發生嚴重後果,對於肇事逃逸的行為主要是進行行政處罰,也就是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並處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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