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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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一、出車禍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出車禍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指交通事故責任者,由於自己違法侵權行為造成他人的合法財產或者人身權利損失,依法用一定數額的財物賠償受害人所受的損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一)人身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死亡補償費+喪葬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二)財產損害賠償

財產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修復費用、折價賠償部分費用、車輛殘值減少部分費用、營運車輛停運損失費用等。

二、需要哪些證據索賠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和所需證明如下:

1、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需要發票、明細單);

2、營養費(需要醫囑批註)一般每天幾十塊錢不能,各地不一樣;

3、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需要收入證明、診斷證明);

4、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需要診斷證明);

5、護理費=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或護理人員收入(天/月/年)×護理天數(需要收入證明、診斷證明);

6、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需要鑑定結論);

7、殘疾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需要價格證明);

8、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需要死亡證明);

9、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需要死亡證明);

10、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撫養人數(需要達到被撫養條件和撫養人數證明);

11、交通費、鑑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需要發票);

12、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需要發票);

13、精神撫慰金(根據傷殘等級情況確定);

14、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要價格評估和發票);

15、車輛貶值損失(需要鑑定結論);

16、停運損失=行業收入標準×停運天數(需要相關營運證明)。

交通事故發生後,並不是所有的損失都能獲得賠償,只有法律規定的賠償專案在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才能獲得賠償。

此時抱怨再多也沒用,還不如實際點儘快的對車禍作出處理,挽回一些損失。而此時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具體賠償是不同的。上文中,小編主要以造成人身損害為例,為大家詳細介紹了涉及到的賠償專案,但願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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