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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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房地產稅收監管?

一、房地產稅收管理中存在問題是什麼?

如何加強房地產稅收監管?

1、企業申報敷衍,單純依賴稅務機關去檢查輔導。

2、稅務機關征管力量薄弱,管理不夠全面。

3、房地產行業稅收管理政策性強,稅收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夠導致風險應對不到位。

4、有部分房地產企業未經清算未辦理登出以非正常戶的方式退出稅務機關的管理視線。

5、以查促管的效應沒有充分顯現,稽查只補稅不罰款導致稽查的震懾力沒有發揮。

二、如何加強房地產稅收監管?

1、優化服務,強化稅法宣傳,提高納稅人納稅遵從度。

(1)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稅法宣傳,不斷提高房地產行業對稅法的遵從度。通過印發宣傳材料、在新聞媒體、稅務網站上開闢宣傳專欄,舉辦專門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將最新稅收政策傳達給每一個企業負責人和財務人員;

(2)選配骨幹力量定期對開發企業進行個性化納稅輔導,提高財務人員對會計知識、稅法知識的認識,幫助企業建章立制,規範財務核算,減少房地產行業企業的納稅風險。

2、加大稽查力度,嚴打偷逃稅違法行為。

檢查人員在工作中不能僅僅“就賬查賬”,還應堅持到實地進行檢視,

(1)有無自行更改規劃專案的情況;

(2)住戶的入住情況,對銷售數量進行估計;

(3)售樓部臺賬,瞭解檢查專案預售情況和銷售價格。

在認真審查企業賬簿資料的同時,應注重從國土、建委、規劃、房管等外部部門取得資料逐筆逐項核對,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隱瞞收入不入賬、“賬外賬”等問題。對存在疑點的成本列支專案,實行內查外調的方法。對一些典型案件應該在當地新聞媒體曝光,真正做到查處一個,震懾一片。

3、重點抓好房地產開發專案的尾盤管理,嚴控房地產退出機制。

房地產行業與其他行業不同,生命週期短暫,一般3-5年開發一到兩個專案結束後,企業就沒有業務。一旦銷售結束,有的企業不再辦理納稅申報,直接玩失蹤。所以在尾盤銷售完畢前,稅務機關應選擇合適的時間完成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等到真正銷售完畢,根據目前的體制,如果納稅人主觀上沒有辦理登出稅務登記的動機,稅務機關將難以真正實施對納稅人的有效管理。

4、把好最後一道關口,抓好登出登記管理。

登出登記是對納稅人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抓好最後一個環節的稅收清算,是整個管理的重中之中,原則上應該交由稽查局負責。目前稽查資源有限,所有登出戶都推送給稽查也不現實,可以根據開發專案收入多少、企業所得稅是否地稅徵收、土地增值稅是否清算設定風險值,風險值高的交由稽查應對後登出,風險值低的由管理分局應對,建立正常的房地產登出檢查機制。

綜上所述, 針對房地產行業徵稅方面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有關部門應該採取多種措施,強化房地產稅收監管。通過加強稅法宣傳、提高房地產企業的納稅意識。加強對房地產企業偷稅漏稅的打擊力度,嚴格控制房地產推出。在最後,也要對登出登記加強管理,這是房地產稅收監管的最後一道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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