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單獨所有的房子不是
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
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所以說,單獨所有的房子並不是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