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婚後買房老人出錢現在離婚怎麼分

婚後買房老人出錢現在離婚怎麼分
律師解析: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該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
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部分財產離婚時協議分割,協議不成通過訴訟解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