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確認之訴的現狀有哪一些 普法法律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2.1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社會現狀。房屋辦理登記還是僅以產權證上登記的產權人為準,並不需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二、司法現狀。司法實踐中對於該類訴訟的態度不統一,很多地方性法院均是不予立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條,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TAG標籤:之訴 離婚 財產分割 房產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