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結婚的幾種疾病 普法法律網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2.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醫學上認為不得結婚的疾病有:一、患性病未治癒的;二、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和其他精神病發病期間;三、先天痴呆症;四、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TAG標籤:疾病 婚前調查 結婚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