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男方爭孩子撫養權要具備哪些要求

男方爭孩子撫養權要具備哪些要求
律師解析:男方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要求包括: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