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男方索要給女方的錢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8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在戀愛期間贈與的首飾、衣服、包包、金錢等,一般是屬於財產贈與,一旦贈與後,贈與人要求返還的,法院是不予支援的。如果是贈與車、房等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可以要求拿回贈與的財產,但是如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想要回就難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TAG標籤:婚姻家庭 男方 分手 索要 女方 家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