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遷戶口需要帶什麼

戶口需要帶:
1、房主的書面申請;
2、房屋證明原件。如《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和稅務發票、公租房的《房屋租賃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安置房證明、單位住房證明等;
3、房主及其父母、子女、配偶等需要遷入人員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4、戶口簿不顯示關係的提供夫妻雙方《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或父母與子女關係證明。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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