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都到場嗎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5.7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父母都到場。根據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TAG標籤:到場 家事糾紛 改名字 父母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