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可以給孩子改名字嗎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4.2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可以。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TAG標籤:改名字 子女撫養 婚姻家庭 一方 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