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死亡戶口如何登出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8.4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TAG標籤:戶口 公民 婚姻家庭 家事糾紛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