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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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域名侵權

域名侵權 不正當競爭

域名權是域名所有者針對域名享有的各種權利,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一種,權利人對之享有使用、收益並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域名也稱為網址,是連線到網際網路上計算機的數字化地址,代表著入網申請者的身份,是網際網路中用於解決地址對應問題的一種方法。域名作為一種在因特網上的地址名稱,在因特網蓬勃發展的今天,成為代表一個單位形象的標誌,對域名和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衝突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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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行為


1、含義: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五花八門、形形色色、舉不勝舉。所以,各個國家的競爭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概括性的規定,然後再具體列舉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時期內比較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明文加以禁止。

2、表現形式:中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列舉規定了11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其中四種屬於限制競爭行為,另外七種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別包括市場混淆、商業賄賂、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祕密、低價傾銷、違反規定的有獎銷售、商業毀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