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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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小規模納稅人起徵點是多少

納稅人達到增值稅起徵點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不應僅就超過增值稅起徵點的部分計算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起徵點幅度如下: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起徵點的調整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徵點,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當前小規模納稅人起徵點是多少

法律依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條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專案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