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稅證明是否稅務登出完成 普法法律網 工商稅務 2.4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清稅證明是第一步,就是在登出前,正常生產經營期間,把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義務都履行完畢。之後還有清算階段,接受登出檢查。當然,無發票,無欠稅,直接簡易登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TAG標籤:清稅 稅務 工商稅務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