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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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業的清算期限是多長時間?

一、公司停業的清算期限是多長時間

公司停業的清算期限是多長時間?

滿6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1年的。必須登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6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1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登出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第二十條 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第二十一條 企業法人辦理登出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登出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檔案。

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後,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登出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二、公司破產清算需要多長時間

企業破產清算一般需要120天左右的時間,其中公告期為90天。

1、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2、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3、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4、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6、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