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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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有什麼作用?

一、公司章程的作用:

公司章程有什麼作用?

1、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時必需的檔案

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開始,以公司獲得登記結束。《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必須訂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審查的檔案之一,公司能否獲得登記公司章程是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公司沒有公司章程,公司也就不能獲得登記。

2、公司用公司章程來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係

公司章程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並且要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公司享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法律保護符合公司章程的行為;有關機關干預和處罰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

3、公司已公司章程為對外經營交往的法律依據

公司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及其細則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主要包括經營的目的、公司財產狀況、公司權利與義務關係等,這寫原則就為公司股東、債權人和第三人與該公司的交往提供了條件和資信依據。凡是依據公司章程與公司進行交往人,能夠獲得法律保護。

4、公司以公司章程為自治規範

作為自治規範的公司章程的內容是。第一,公司章程是行為規範,不是由國家制訂的,而是由公司全體股東根據公司法自己制訂的。公司章程必須以公司法為制定依據。公司法之規定普遍問題,不規定具體到每個公司的內部問題。公司自己依照公司法所制定的公司章程,都有著公司自己的個性,規範公司行為。第二,公司章程雖是行為規範但其是法律以外的行為規範,公司的規範由公司自己執行,無須國家強制力。如果出現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只要該行為沒有同時違反法律、法規,由公司自行解決。第三,公司章程是公司內部的行為規範,公司章程的效力僅限於公司以及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約束力。

二、公司章程具有下列特徵: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強調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內容及修改程式、效力都由法律強制規定,任何公司都不得違反。

2、真實性。真實性主要強調公司章程記載的內容必須是客觀存在的、與實際相符的事實。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體現在:其一,公司章程作為一種行為規範,不是由國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訂的,是公司股東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種法律以外的行為規範,由公司自己來執行,無需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其三,公司章程作為公司內部規章,其效力僅及於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4、公開性。公開性主要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內容不僅要對投資人公開,還要對包括債權人在內的一般社會公眾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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